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緊急救援中國政治犯行動公聽會-與美國國會同步」,China 18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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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克貴,1979 年 6 月 10 日出生于山東省沂南縣雙堠鎮。他是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陳光誠的侄子。陳光誠多年來遭受了來自當地政府連 續的駭人聽聞的迫害,這種迫害不僅針對陳光誠本人,而且延伸到了陳光誠的所有親屬。陳克貴家人在幾年內一直遭受監控、威脅恐 嚇、任意入室檢查、電話監聽等人權侵犯。2012 年 4 月 27 日午夜時分,地方政府官員一行十幾人強行翻牆進入陳克貴家,翻箱倒櫃並 動手毆打他及其他的家人。陳克貴爲了保護自己和家人不受到傷害,奮起防衛反擊。隨後陳克貴被地方當局逮捕,並在 2012 年 12 月 3日被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陳克貴在被關押期間遭到酷刑、不許家人爲他聘請律師、審判時不許旁聽等野蠻對待。後被投入監獄服刑,在監獄他繼續受到歧視、嚴管和毆打,在他患急性闌尾炎時不給其及時必要的治療。家人提出保外就醫的要求也被拒絕。
 
丹增德勒仁波切,藏族,1949 年出生于甘孜州理塘縣德吉村。1983 年被指認爲雅江縣奧托寺格西喇嘛阿登彭措的轉世。從 1987 年開始, 他修建了奧托大乘菩提法寺、雅江文殊  寺、措西塔奧寺、俄洛殊生 寺、德慶曲林尼姑寺等,他還興辦了數所藏文學校。他是達賴喇嘛 的擁護者,是甘孜藏區乃至整個藏區、印度藏族流亡社區都享有極 高威望的高僧。2002 年 4 月 7日,丹增德勒仁波切被甘孜州雅江縣 公安局借口是成都天府廣場爆炸案的幕後操縱者而將他拘捕。中國 政府以涉嫌“煽動分裂”、“制造成都爆炸案”和“非法持有槍枝和彈藥”的罪名,于2002年 12 月 2 日被甘孜州中  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5 年被改判爲無期徒刑。現年 63 歲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已經服刑十一年,身體狀況急劇惡化。甘孜藏民從來沒放棄呼籲中國政府無罪釋放丹增德勒的努力,2009 年 12 月,曾經有三萬多藏民簽名、按手印聯名嚮中央政府請願重審這一案件。
 
高智晟(1966  年  4  月  20  日—)律師因參與過維權性質的陝北油田案、新疆喀什基督徒案、法輪功案。2005年11月,他出任主任的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被北京市司法局停業。2006年12月22日,高智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回到家中。2007年9月21日高智晟再遭抓捕,50 多天後獲釋,寫下《黑 夜、黑頭套、黑幫綁架》一文,自述受到包括用牙簽插入生殖器在內的酷刑。2009年1月 9日,高智晟的妻子兒女離開北京,流亡美國。2009年2月4日,高智晟再次被官方綁架失蹤2010年3月27日,高智晟突然在國保警察的監控下露面;4月20日,再度消失。2011年1月10日,美聯社發表題爲《失蹤的律師講述遭受虐待折磨》的獨家新聞報道,美國記者韓村樂(CHARLES  HUTZLER)披露了  2010  年  4  月  7  日在北京的一個茶館 對高智晟的采訪內容,曝光了高智晟失蹤期間在北京、陝西和新疆等地關押,以及期間受 到可怕酷刑  的細節。中國新華社在  2011  年  12  月  16  日發出英文短訊,稱高智晟律師 因多次違反緩刑規定,已被送回監獄執行原判三年實刑,目前正在新疆的沙雅縣監獄服刑。

郭泉(1968 年 5 月 8 日-),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1990 年大學英語專業畢業。此後曾擔任國有企業幹部、南京市人民政府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秘書和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庭法官。1996 年南京大學社會學系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99 年獲南京大學中國哲學博士學位。隨後在南京師範大學進行文藝學專業的博士後研究,2001 年完成博士後研究,留校任教。2008 年,郭泉又領導和參與軍轉幹部的維權活動,並發佈對汶川大地震的評論。同年 11 月 13日郭泉被南京警方帶走,並抄家。家屬被告知郭泉已被刑事拘留,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2009 年 6 月 10 日,由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8 月 7 日,在宿遷中院開庭審理。8 月 24 日,郭泉的辯護律師郭蓮輝被告知延期審理。同年 10 月 16日,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郭泉有期徒刑 10 年。他的妻子和兒子於 2012 年 01 月 23 日抵達美國,呼籲國際力量的幫助,爭取郭泉早日獲釋。
 
劉曉波,1955年12月28日出生于吉林省長春市。中國作家、文學評論家、人權活動家、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曾擔任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講師、獨立中文筆會第二屆及第三屆會長、《民主中國》網刊主編,曾經參與六四運動,後被捕入獄,出獄後著書立說呼籲政治改革,以非暴力方式爭取基本人權。1996年又被中共勞教三年。2008年,劉曉波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再次被捕入獄。12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曉波從2010年5月26日開始,在遼甯省錦州監獄服刑。
 
劉賢斌(1968 年 8 月 25 日—),筆名萬賢明,四川遂甯人,1987 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08 憲章的首批簽署者。1989 年積極參與了學生民主運動,64 屠殺後,仍然堅持民主活動,於 1991 年 4 月 15 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關押在秦城監獄。1992 年 12 月 28 日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 2 年 6 個月,剝奪政治權利 1 年。1993 年 10 月刑滿出獄。1999 年 8 月 6日被遂甯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 13 年,剝奪政治權利 3 年。 2008 年 11 月 6 日出獄。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2 月期間,投稿海外網站和雜誌發表了一些批評中共政權的文章。2010 年 6 月 28 日劉賢斌被刑事拘留。2011 年3 月 25 日,四川省遂甯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劉賢斌 10 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 2 年零 4 個月。2011 年 9 月 14 日,因不堪壓力,14 歲的女兒陳橋獨自一人來到美國學習。
 
彭明,1956年10月11日出生於湖北省。彭明先生擔任過中國航空航天部航空通用電囂集團總經理、北京城建集團董事長、中國發展經濟戰略研究所所長。1998年4月,香港明報出版社出版了由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的彭明著作《第四座豐碑:非趕超戰略——21世紀中國發展戰略》,彭明先生同年發起成立“中國發展聯合會“,任中央執行局第一書記。但該組織在1998年底便被政府取締。1999年1月,彭明被中共誣陷入獄1.5年。2000年8月他在勞教期滿釋放後流亡至泰國。2001年8月到達美國,同年10月在美國成立中國聯邦發展委員會並任委員長。他致力於未來中國實現自由民主普選和結束大陸一黨專制努力。2004年5月28日在緬甸被中共政府特工秘密誘捕搆陷綁架回國後,在2005年10月12日在湖北省武漢市被中共法院以“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罪”判處無期徒刑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現在在湖北省鹹甯監獄服刑。他的無期徒刑判決至今沒有改判,身體狀況很差,患有多種疾病。他原先的妻子兒子和女兒現在在美國生活。
 
王炳章,1948年出生於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基督徒,美國永久居民,中國民主運動政治家。1982年,他獲加拿大麥吉爾大學醫學院醫學哲學博士學位。1982年,王炳章創辦海外民運刊物《中國之春》。1983年,他創建海外第一個民運組織「中國民主團結聯盟」,擔任第一、二屆主席。1989年,他參與創建中國自由民主黨,擔任第二屆主席。1998年1月,他潛入中國大陸推動籌組民主活動,二週後被中共逮捕並驅逐出境。1998年2月,他參與創建中國民主正義黨,出任發言人和中國民主運動幹部學校理事會顧問。1998年6月,他出任中國民主黨海外籌備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顧問委員。2000年2月,他出任中國民主黨海外總部顧問。他的重要著作《中國民主革命之路——中國民主化運動百題問答》,原名《民運手冊》,出版於1998年,以問答的形式解答關於民主理念、民運策略、改良還是革命等問題。2002年6月,王炳章在中國和越南的邊境附近被捕。2003年2月,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爲台灣從事間諜活動和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的罪名判處王炳章無期徒刑,他目前正在韶關北江監獄服刑。一直以來都被獄方單獨關押,禁止任何人與他交流,目前他已經中風多次。
 
楊榮麗,1982 年畢業於臨汾師範學院中文系,由於品學兼優被留校任教,擔任過刊物編輯、記者等職務。她和丈夫王曉光是山西省臨汾金燈台家庭教會的負責人,1998 年正式全職牧會,20 年的時間將幾十人的教會發展成爲 5 萬信徒的大型教會。2009 年 9 月 13 日淩晨 3 時許,山西省臨汾市浮山縣當地政府,出動400 餘名警察及便衣,在政府官員的指揮下,進入浮山基督教聚會場所和福音鞋廠,野蠻毆打正集體宿舍裏的基督徒。傷者一百餘人,9 月 23 日位於臨汾市的金燈台大教堂被武警包圍。9 月 25 日,楊榮麗與其他六位同工在去太原上訪的路途中被警方劫持。11 月 25 日,臨汾市堯都區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和“聚衆擾亂交通秩序罪”爲名,分別判處教會牧師等負責人楊榮麗女士七年,罰金 3 萬元;其丈夫王曉光三 年,罰金 1 萬元。
阿里木江•依米提(1973 年 6 月 10 日),家庭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妻子古麗努爾,兩個未成年兒子。阿里木江在喀什地區家庭教會的負責人,同時在一家英國農業食品公司任職。2007 年 9 月 13 日,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認定:“阿裏木江•依米提自 2002 年以來,以工作名義,在喀什地區非法從事宗教滲透活動,在維吾爾族群 衆中傳播基督教,散發宗教宣傳品,發 展基督教徒”(參看喀什市民宗局 2007 年 9 月 13 日文件)。2008 年 1 月 12 日,喀什市公安局卻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 “嚮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兩項罪名,將阿裏木江刑事拘留;2 月 20 日經檢 察院批捕,被正式逮捕。2008 年 9 月 12 日,針對阿裏木江的案件,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非法任意拘押事件處理工作組”做出決 定,並頒發 2008 年第 29 號文件,認定阿裏木江被非 法任意拘押的事實成立。2009 年 8 月 6 日,喀市地區中級法院秘密判決阿裏木江有 期徒刑 15 年,罪名是“嚮境外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按絕密級量刑)。2010 年 3 月 16 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通過不開庭審理, 拒絕律師出庭,維持了喀什地區中級法院一審判決,阿裏木江被判十五年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楊天水,本名楊同彥,1961年4月12日出生於江蘇省泗陽縣。1982年6月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後來在江蘇省社會科學院下屬江蘇省地方志辦公室工 作。1989年夏天,天安門民主運動期間,參與南京地區的民主運動。1989年10月20日,辭去公職專 門從事民運活動。1990年他彙合部分同道,成立中華民主聯盟。1990年6月1日被捕,1992年被中共判處十年有 期徒刑。2000年刑滿釋放後堅持其民主信念,撰寫發表了很多宣傳民主的文章。2004年12月24日-2005年1月24日,被南京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刑事拘留一個月。 2005年5月9日,遭 南京警方搜查,12月23日下午被南京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2006年5月16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 權罪”判處楊天水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2008年4月28日,他獲得美國筆會頒發的“2008年筆會暨芭芭拉•戈德史密斯自由寫作獎”。  楊天水現在江蘇省南京監獄服刑,身體狀況極度惡化。他的女兒目前在美國留學。
 
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出生於浙江杭州。1978年底,是杭州民主牆運動發起人之一。1979年,組建當時杭州主要民運刊物《四五月刊》社並當選爲負責人。此後被當局多次傳喚和抄家。1989年因聲援學運再次被傳喚。他是1998年中國民主黨發起人之一。1998年6月,積極投入民主黨的籌備工作。他被選爲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常務工作 組秘書長,全國籌委會籌委。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9月15日正式逮捕。11月2號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06年9月15日出獄。他於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3月5日因公開支持茉莉花革命又再被捕,被捕原因僅僅因爲他寫了一首詩《是時候了》。 2012年2月10日杭州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他患有多種疾病,身體狀況陷於極度的危險之中。2013年,他的家人來到美國呼籲國際社會營救朱虞夫。
王治文,1949年生,前鐵道部工程師。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2年至1997年,擔任北京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名義務協調人。1998年,女兒Danielle離開北京到美國與母親居住,並隨後在美國完成了高中、土木工程學士學位。據目擊者描述,1999年7月20日淩晨,王治文被警察從家中綁架,帶上警車。同日,中國共產黨開始鎮壓法輪功,數千人與王治文一樣被無理關押、逮捕。1999年12月26日,王治文在經過短短一天的審訊後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監禁。同被判刑的還包括李昌,紀烈武,姚潔及其他政府與黨幹部修煉者。審訊過程在全國播放,王治文等人很明顯地遭到了酷刑。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四人均以“利用、組織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組織邪教致人死亡罪”,“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被判刑。王治文先關押於河北廊坊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後被送往天津監獄。王治文之女Danielle Wang目前居於美國,多年來為父親重獲自由一直不懈努力。

洛桑次仁(男,藏族,31歲),2013年 1 月 31 日,洛桑次仁被以"故意殺人罪"罪名判取有期徒刑十年。他被認定和四川阿壩州八名藏人的自焚有關,雖然其中五個自焚從未發生。他的叔叔洛桑Kunchok 也因同樣罪名被判死緩. 這兩位良心犯成了中國當局將藏人自焚定為刑事犯罪的犧牲品。儘管有一名法官對官方的《環球時報》指稱:"當局獲得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 [被指控的罪行] 接受了來自境外勢力的指示",但是審判中沒能提出任何證據來證明他們犯了任何罪。兩名藏人被禁止自己聘請律師。國有新聞機構新華社報導中暗示兩名被判刑的藏人將藏人自焚的信息傳給在印度的藏人。自從藏人自焚開始,從 2008 年 3 月起抗議活動席捲整個西藏的時候,中國政府已開始在西藏全面掩蓋酷刑、 失蹤和被殺害的信息,試圖阻止消息到達外面的世界。

李昌,1940年生,公安部退休幹部,黨齡長達39年,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4月25日,參與了中南海和平上訪。當天,上萬名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來到中南海為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待遇申訴。李昌做為法輪功學員代表與前總理朱鎔基等多名政府與黨高層領導成功會談。朱鎔基總理承諾保證法輪功學員自由練功的權利。然而,幾個月後,在1999年7月20日,也就是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的當天,李昌被當局抓捕。99年12月26日,李昌在經過短短一天的審訊後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監禁。同被判刑的還包括王治文,紀烈武,姚潔及其他政府與黨幹部修煉者。審訊過程在全國播放,李昌等人很明顯地遭到了酷刑。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四人均以“利用、組織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組織邪教致人死亡罪”,“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被判刑。李昌先關押於河北廊坊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後被送往天津監獄。

古麗米拉•伊明,中國公安機關於2009年7月14日在東土耳其斯坦(中共官方名稱: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的阿克蘇市逮捕了古麗米拉•伊明(生於1978),罪名是她參與了2009年7月5日在烏魯木齊發生的遊行示威。古麗米拉•伊明被捕前是阿克蘇當地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她於2009年晚春擔任Salkin網站版主。古麗米拉在網絡寫作中一直批評中共政府的民族政策。Salkin和其他維吾爾網站,據說張貼了號召7月5日在烏魯木齊遊行的通知,來抗議政府對韶關事件的不作為。她參加了7月5日在烏魯木齊的遊行。當天,她和在挪威的丈夫通了數次電話並告知了在烏魯木齊發生的一切。在她們打電話時,她的丈夫甚至能清晰地聽到槍聲。古麗米拉告訴她的丈夫,她目擊了諸多傷亡,看到了幾具死屍,遊行者四處奔走,場面一片混亂。發生在烏魯木齊的7.5事件被說成是國內外的分裂分子組織和合作實施的。古麗米拉也被認為是參加了三次策劃會議的六位組織者之一,並且說她洩露了國家機密。所謂的泄密就是前面提到的古麗米拉在7月5日和她丈夫的通話。2010年4月1日,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刑法103條、110條和296條對古麗米拉因“分裂、洩露國家機密和組織非法遊行”進行審判並判處無期徒刑。她被宣判後提出上訴但被駁回。古麗米拉現在被關押在烏魯木齊的新疆女子監獄(新疆第二監獄)。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出生於1966年8月2日。中國著名維權人士。2005年4月底,他因為申請反對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議遊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治安拘留15天。2005年9月13日他因參與多地的民間維權活動而被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到12月17日才釋放。2007年11月12日,他因聲援被捕的高智晟律師和參與太石村罷免村官事件,被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以所謂“非法經營罪”判取有期徒刑5年,期間遭到酷刑。2013年8月8日,他因參與聲援《南方週末》和在公共場合發表演講,被廣州市公安局再一次逮捕。

頓珠旺青,出生1974年10月17日,頓珠旺青是一位藏族製片人,也是關於西藏的紀錄片《不再恐懼》的拍攝者。他在完成該片不久的2008年3月,他被中國當局拘捕。關押期間受到酷刑。2009年12月18日,被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在這過程中,他被剝奪了自由聘請律師和上訴的權利。在中共的勞改營裡,他患有多種疾病而得不到應有的治療。2012年,頓珠旺青獲頒“國際新聞自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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